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严格遵守本院各项制度,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打字技能;
5.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年龄至30周岁;
6.定安籍(含定安生源)并会定安本地语言,优秀者可放宽至海南籍(含海南生源)并会海南话。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定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院将在天涯法律网和定安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请注意查询和下载报名表格。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11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贴附个人电子版彩色近照)、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可以证明自身资历、条件的证书(例如计算机等级证书)电子版发至邮箱138261112@qq.com,咨询电话:13518074901。
(三)资格审查
由本院对报考者电子版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请考生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资格审查地点:定安县人民法院政工室414室。
(四)考试
考试分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按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主要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及准确率,录入方式不限。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及面试的综合成绩,结合报考者的其他条件及根据本院工作需要,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本院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院负责。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向我院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500元/月
(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本院另行缴纳),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
2.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及双方意愿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政审者,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需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63838135。
附件:《定安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
定安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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