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共招聘7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2名,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招聘7名,镇农业服务中心招聘8名,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招聘15名,镇安全监督管理站招聘24名,卫生系统招聘10人。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详见附表,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岗位明确要求的其他条件;
5、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役军人,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文昌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楼(文昌市文清大道160号即市光荣院对面)。
3、联系人:陈育国
4、联系电话:0898-63330057,0898-63330508(传真)
5、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直接从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填写后打印、并手写签名后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只接受打印版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须手写签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6、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2)身份证(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述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4)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须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7、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文昌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8、招聘岗位的职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9、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0、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11、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形式和计分方法
1、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相关知识,分值100分。
②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③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④笔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①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100分,面试成绩最低要达到60分。
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④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计分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后,与面试成绩一并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一)户口本;
(二)身份证;
(三)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各1份;
(四)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
(五)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六)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毕业证书证明(需现场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七)属在编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属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属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八)在文昌市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文昌市市聘大学生村官”、“文昌市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的考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须提供文昌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符合报考证明。
(九)“驻文昌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须提供随军家属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若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复查,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察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七、应聘人员安排
实行不确定岗位统一招聘的单位,聘用后,将按聘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聘用单位。
八、聘用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市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四)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市编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五)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在文昌市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文昌市市聘大学生村官”、“文昌市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文昌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既可报考定向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二)面试人员递补:笔试成绩公告后、资格复审期间有入围面试人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依次足额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人员递补:体检过程中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根据1∶1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依次足额进行递补。
考察人员递补:体检结束后,考察过程中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报考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根据1∶1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依次足额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18—35周岁(1980年12月5日至1998年12月4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1975年12月5日至1998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四)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16年12月5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专)被学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的人员。
文昌市户籍是指在2016年12月5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文昌市的人员;文昌市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专)被学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文昌市的人员。
(五)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一)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考试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就业调配室:0898-63330057
传 真:0898-63330508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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