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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2020年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洋浦社会发展局 时间:2019-12-25 作者:海南站 浏览量: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2020年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继续加快洋浦教育发展,经洋浦管委会批准,决定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7名(其中应届毕业生35人,在职教师12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学教师22人:

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政治、物理、体育。

小学教师25人:

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科学。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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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洋浦的教育事业,愿意扎根洋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条件,能履行教师的义务,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能胜任本职工作。

3.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学岗位(除中学体育外)应符合下列第1或第2类条件,报考小学岗位或中学体育岗位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具有全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教育部办理认证的国外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国家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学位;

3.普通师范类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在大学期间获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获奖者、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或每学年综合成绩在年级前50%。

在职教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学历,曾荣获全国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特级教师等或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荣获国家级荣誉,年龄在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以内(含45周岁)的省外在职教师;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曾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曾荣获省级教坛新秀、省级优秀班主任、省级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或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省级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省级教师(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在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以内(含40周岁)的省外在职教师;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被评为地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曾荣获地市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获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地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地市级教师(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一等奖等奖项,年龄在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以内(含35周岁)的省外在职教师;

4.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龄在30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以内(含30周岁)省外的在职教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高校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7.失信被执行人。


三、工作安排

(一)设点。

2020年度招聘设点院校为: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各点具体招聘日期请关注相关院校网站),其他院校的应聘者可以择近到其中1所设点院校参与应聘。

(二)初审。

应聘时须递交个人简历(注明科目岗位及联系电话)、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荣誉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面试时带原件),招聘小组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

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学科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考试时长90分钟,其他学科60分钟,总分均为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职数,原则上按1:3的比例通知面试,当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可先进行面试,优异者再进行笔试。面试的主要形式是微格课,侧重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热情、责任心、语言表达能力(含普通话)、班级管理能力、教育机智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学科教学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

(五)考核。

按照考试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小组联系考核人的导师或院系负责人,调查学生在校期间的具体表现,全面考核衡量。

(六)拟聘与签约。

招聘小组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和招聘岗位及职数,并统筹考虑其他招聘点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由招聘小组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加盖洋浦经济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公章。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统一教师体检标准执行。


四、待遇:

被录用者按有关规定由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局办理入编手续,其他相关事宜按国家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录用后享受洋浦管委会连续十年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但服务洋浦必须满五年。


五、联系办法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7789774824

邮箱:295923821@qq.com

本公告由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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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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