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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硕博人才、专技人才(综合类)招聘公告(第1号)

来源:昌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9-07-04 作者:待君网 浏览量:

昌江黎族自治县

2019年硕博人才、专技人才(综合类)

招聘公告(第1号)


为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人才,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招聘号)有关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招硕引博”工程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综合类招聘共招聘岗位11个,招聘14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硕博人才、专技人才招聘岗位表(综合类)》(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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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反映;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以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为准,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招聘岗位有专业职称条件要求的,需具备相关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8)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做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属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失信被执行人;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具体报名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审查工作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并根据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为:

自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起至7月20日下午16:00止。

报名网络地址:

http://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aa9c9FP9tu2GVyiBu5bwZ9GwQkJDGFjVrQnUpMIPZQQ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和《海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1.选择岗位。

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全部附件,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按报名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硕博人才、专技人才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报名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本人正面免冠照(均限jpg格式,200kb以内),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身份认证如遇问题,请拨打报名网站系统提示的电话联系解决。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岗位表》、《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等,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后,须在2019年7月20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19年7月20日16时(报名期最后一天)准时关闭。

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20日12:00期间成功提交报名材料者,如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可以补充报名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遗缺、错漏、模糊不清等内容和材料会在网络系统予以提示。

2019年7月20日12:00至7月20日16:00期间提交报名材料者,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补充报名材料或再改报其他职位,不能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应尽早提交报名材料。

(二)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7月20日下午16:00后),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上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面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问题,请拨打报名网站系统提示的电话联系解决。

(三)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人选。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应聘人员,参加报考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8.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学历一致的,以高职称者优先,职称一致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四)体检

1.面试考核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应聘人员体检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选择不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应聘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依次类推,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核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

(七)聘用

1.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2.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待遇。受聘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享受与昌江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余福利待遇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2021年“招硕引博”工程引进人才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三、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2.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招聘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咨询电话:邢孔史,0898—26698357。


四、纪律监督

(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98357。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芒果西路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和盛家园正对面)。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硕博人才、专技人才招聘岗位表(综合类).xlsx

附件2 海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doc

附件3 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专业目录.docx

附件4 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2021年“招硕引博”工程引进人才福利待遇标准.doc


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招硕引博”工作领导小组

综合类招聘小组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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