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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6名编外检察辅助人员

来源:定安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1-23 作者:天涯小张 浏览量: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检察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检察辅助人员6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编外检察辅助人员6名,其中计算机管理岗位人员1名、财务管理岗位人员1名、其他检察业务岗位人员4名,男女不限。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计算机管理岗位人员须有计算机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并熟悉计算机系统管理运用及维护业务;财务管理岗位人员须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其他检察业务岗位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打字技能。
5.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年龄至30周岁;
6.定安籍(含定安生源)并会定安本地语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其他不适合担任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定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等流程进行。
()发布公告
本院将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定安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请注意查询和下载报名表格。
()报名
1、报名时间:201712521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贴附个人电子版彩色近照)、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可以证明自身资历、条件的证书(例如计算机等级证书)扫描后发至邮箱583614215@qq.com,咨询电话:63833636
()资格审查
由本院对报考者电子版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请考生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资格审查地点: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五楼政工科办公室。
(四)考试
考试分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按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主要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及准确率,录入方式不限。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及面试的综合成绩,结合报考者的其他条件及根据本院工作需要,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本院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院负责。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向我院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

三、工资待遇

1.
每月工资为2500/(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本院另行缴纳),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不提供食宿,可在县委机关食堂就餐。
2.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及双方意愿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政审者,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需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98—63833636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监督电话:0898—63833637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附: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检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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