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信息表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要求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 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工程审计 |
1 |
男 |
≤30周岁 |
本科学历并学士学位 | 本科为工程审计、工程管理或工程造价专业。 | 详见“岗位条件”。 |
财务审计 |
1 |
不限 |
≤30周岁 |
研究生学历并硕士学位 | 本科和研究生均为审计学、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之一。 | 详见“岗位条件”。 |
注:工程审计岗位工作须经常进驻工地,因此要求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有其他不适宜作审计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二)岗位条件
1.工程审计岗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非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2.财务审计岗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非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3.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管理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及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7日下午18∶00止(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hdgkzp2@163.com
(3)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①《海南大学管理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
②《海南大学2016年审计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
(4)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海南大学管理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海南大学2016年审计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②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毕业专业”的格式书写,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可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
2.现场报名及要求(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14日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海南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213室);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1136。
(3)现场报名须提交纸质材料清单及其要求:
①《海南大学管理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名,复印件即可);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③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复印件(须按附件3模板格式开具证明);
④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⑤其他相关材料。
3.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2)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不合格者,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3)考试各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均以该环节之前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更新。
(4)考试各环节均凭身份证进场。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于2016年10月31日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每个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则本次不能开考。
(三)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公文写作
笔试方式:闭卷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果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纸质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审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可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人选中若出现因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的情况,空缺的面试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审查时间:拟定于2016年11月11日下午15∶00~18∶00(具体时间查看笔试成绩公告)
审查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213办公室
(五)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考官为7人,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的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多人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作为第二排名依据。由学校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递补说明
拟聘人员中若出现因特殊原因未能报到的情况,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本年度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体检、公示后,报省人社厅核准。
附件:
3.党员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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