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面向大学生村官
考核招聘镇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海组通〔2020〕39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考核招聘录用我区2013年以来全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考核招聘对象为2013年以来全省统一选聘安排到我区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并承诺继续在我区镇事业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期间不得调动。
招聘对象存在下列情形,不得聘用: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未满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根据我区各镇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统一招聘安排大学生村官到相关镇事业单位。被聘用者统一录用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区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琼山党建网发布招聘信息,具体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
(二)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分为述职评议考核、实地考察考核和镇党委评价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述职评议占40%;实地考察占40%,镇党委评价占20%,综合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述职评议考核。
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核组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召开述职评议会议,由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述职,同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群众评价、党风廉政等方面进行评议,形成考核意见并评出分值。参加述职评议人员范围为所任职村“两委”班子、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挂村镇干部、党员代表(1名)和村民代表(1名)。
2.实地考察考核。
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核组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通过座谈,充分了解考核招聘对象参与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配合村“两委”干部开展工作、对所在的村情熟悉、参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征求纪检、卫健等部门意见。
3.镇党委评价考核。
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结合大学生村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群众评价、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评分;综合评价情况和评分情况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里报送考核组。
4.确定人员。
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述职评议考核、实地考察考核、镇党委评价考核等情况,从综合分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综合分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情况,经考核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聘用岗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如有异议的,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五)定岗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及其他聘用事宜,由区人社局核准,核准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试用期,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8-65887171(区委组织部),0898—65827038(区人社局)。
海口市琼山区考核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6月18日
Copyright © 200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琼ICP备10200053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910号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0号 EMAIL:232264384@qq.com
ICP经营许可证:琼B2-20190429号 人力资源证: 460100100074号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