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广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9年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文昌市广播电视台下属企业文昌市广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记者、活动策划等岗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技术员:1名,限男性。
要求:
1.计算机、通信工程、影视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熟悉广播电视技术、媒体“云”建设和应用管理以及熟悉网络技术、Linux/Windows等操作系统;
3.责任心强;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文字记者:2名,男女不限。
要求:
1.新闻、中文、经济、法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广播电视相关工作经验者不限专业;
2.具备较强的新闻敏感性,文字功底扎实,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思维活跃,有创新和敬业精神;
4.形象气质好;
5.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摄像记者:1名,限男性。
要求:
1.文理科相关专业或热爱摄像摄影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
2.认真负责,严谨踏实,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活动策划:1名,男女不限。
要求:
1.新闻、中文、影视、电视制作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熟悉大型活动各项工作流程,能处理并协调现场指挥工作;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活动策划和执行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 招聘程序
(一)公告
提前10个工作日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文昌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
请报名者把简历发到邮箱wenhua63292009@163.com,在简历中注明应聘职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13日。网上报名者须于2019年11月13日或获得面试资格前持有关材料原件到文昌市广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联系人:符望(0898-63292009)。
2.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13日。
(2)报名地点:
文昌市广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办公室(海南省文昌市文东路88号文航花园办公楼三楼)。
(3)报名提供资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表格请从网站公告附件下载。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要求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取消或递减计划招聘的岗位。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1)招聘考试由市广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考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分两场考试,每场考试时长120分钟。其中,技术、记者、活动策划的“专业综合知识”笔试“同场不同卷”,试卷将分别拟定,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60%。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为专业知识答辩,答辩时间10分钟,专家评委提出5个问题进行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成绩可到市广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查询。为保证人员素质,考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四)预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预录对象。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集中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
在市政府网站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七)录用。
三、录用待遇及要求
(一)工资待遇:
按市广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行标准执行。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1年期限劳动服务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满后,被录用的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他
本方案由文昌市广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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