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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来源:五指山政府网 时间:2019-07-24 作者:待君网 浏览量:

五指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

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第1号)


为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引导和激励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推动我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五指山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室字〔2019〕15号)和《五指山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室字〔2019〕14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使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和激励制度等机制,实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尽快充实城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城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建设热带雨林养生度假旅游城市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招聘对象

考核招聘具有符合拟报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0名(详见附件1),其中“市属乡用”50名,财政预算管理编制“乡属村用”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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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热爱卫生事业,愿意到基层从事卫生事业工作,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四)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六)本次考核招聘学历应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学历,具体见附件2《五指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七)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初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即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八)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专业参照我省2018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九)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十)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需出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十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时间

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7天)。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网上提交报考申请,主要上传报名有关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

2.报名网址:http://zpks.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87。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08:00—2019年8月5日下午18:00。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

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

(1)《五指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毕业证;

(5)户口本(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合并一张图片);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中专学历无需上传此项材料);

(7)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需出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8)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结果。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全程关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考试公告。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专业目录、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审核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本次考核招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情况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招聘方式。

采取技能操作、组织考察方式进行招聘。

1.成立考评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委托省权威部门有关行业专家和教授等5或7人组成考评组。

2.技能操作考试方法。考评组参照结构化面试计评分,由考生根据考题内容,按正确方法操作要求,边口述边操作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操作能力、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3.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的相关内容。技能操作考试按100分计算。

4.技能操作合格分数。技能操作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给予聘用。

5.技能操作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6.技能操作地点:以公告为准。

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根据考生技能操作成绩由高到低及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四)拟聘人员分配。

拟招录人员分配根据基层事业单位需求情况,采取按岗位专业高分者优先选择招聘单位的方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放弃者按照技能操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审查阶段。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前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已婚的需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人员聘用。

1.拟聘用人选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如有异议,经复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的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的最低服务年限需满5年(含试用期)。


六、相关待遇

“市属乡用”“乡属村用”人员除享受相关工资待遇外,按《五指山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根据所在辖区和职称档次,在入编次月起另外发放工作补贴。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98—86638215

监督电话:0898—86630863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902/66738760

附件1:五指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2:五指山市2019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1+2+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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