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
2019年硕博人才、专技人才(教育类)
招聘公告 (第1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和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解决我县教育领域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引进一批硕博人才、专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计划
(一)招聘对象。
1.应届生,须为2018年或2019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非应届生,须具备与岗位工作相关的高级以上职称。
(二)招聘计划。根据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和编制、岗位空缺情况,计划招聘岗位18个,招聘人数29人(昌江中学招聘岗位9个,招聘人数17人;矿区中学招聘岗位9个,招聘人数12人)(具体见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硕博人才、专技人才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2018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备与岗位工作相关的高级以上职称的非应届生,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以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为准,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招聘岗位有专业职称条件要求的,需具备相关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 2018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1日后出生);高级以上职称者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1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岗位要求。见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硕博人才、专技人才招聘岗位表(教育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具体指定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县教育局、用人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并根据招聘专业和资格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为:
自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起至7月20日下午16:00止。
报名网络地址:
http://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bd60smozdtq4GG8RJ9ChKqHKTuc4Q7MfwtbBqTfgTB0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和《海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1.选择岗位。
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全部附件,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硕博人才、专技人才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报名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本人正面免冠照(均限jpg格式,200kb以内),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身份认证如遇问题,请拨打报名网站系统提示的电话联系解决。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岗位表》、《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等,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后,须在2019年7月20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19年7月20日16时(报名期最后一天)准时关闭。
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20日12:00期间成功提交报名材料者,如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可以补充报名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遗缺、错漏、模糊不清等内容和材料会在网络系统予以提示。
2019年7月20日12:00至7月20日16:00期间提交报名材料者,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补充报名材料或再改报其他职位,不能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应尽早提交报名材料。
(二)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7月20日下午16:00后),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上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参加面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问题,请拨打报名网站系统提示的电话联系解决。
(三)面试考核
招聘小组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的,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考核采取每一位应聘人员上一节“微格课”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量化计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学历一致的,以高职称者优先,职称一致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4.成绩发布。面试考核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因应聘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依次类推,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当面了解、电话访谈等形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招聘小组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
1.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2.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待遇。受聘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享受与昌江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余福利待遇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2021年“招硕引博”工程引进人才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四、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小组无关。
2.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招聘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小组负责解释。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咨询电话:何秋群、郝建良,0898—26630505。
五、纪律监督
(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30505。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39号。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硕博人才、专技人才招聘岗位表(教育类)
2.海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专业目录
4.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2021年“招硕引博”工程引进人才福利待遇标准
昌江黎族自治县2019年“招硕引博”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类招聘小组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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