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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公告

来源:海口市人民医院 时间:2017-07-14 作者:海南站 浏览量:
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
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公告
(第一号)

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是由海口市人民政府举办,海口市卫生局与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共同建设的公立三级专科医院,隶属海口市卫生局,是海口市财政预算补助管理事业单位,具体运行管理由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实施。医院不设行政级别,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重点开展骨科疾病、糖尿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科研教学和疾病管理等工作。为做好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经报市人社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拟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考核招聘1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专业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人数19名,均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被聘用后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相关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表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存在应当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时限
从2017年7月13日至7月26日止。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招聘考试报名系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8月5日
报名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注意事项:
1.请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岗位;
2.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个人证件照;
3.其他资料以图片JPG格式全部插入一个WORD,word需97-03版本,将WORD上传至“附件”即成功。
其他资料包含:
①身份证件;
②毕业证书;
③学位证书;
④相关资格证书;
⑤相关执业证书;
⑥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⑦需要工作经验上传所在单位工作年限证明。
4.如考生报名时候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者其他情况,请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595819。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按公布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核。资格初审合格竞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生局、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上公布。
2.考核方法: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部分内容分别占总成绩的20%、40%、40%。考核方式采取每位应聘人员就应聘岗位做一堂10分钟的专业内容(病历分析、科研课题汇报等)多媒体小讲课,然后接受评委的提问。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须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核成绩在海口市卫生局和海口市人民医院的网站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应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根据岗位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
由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结果在海口市卫生局和海口市人民医院的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市卫生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生局和海口市人民医院的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卫生局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拟录用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医院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有关进人和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合法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海口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570208
联系人:符老师、郑老师、潘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89617
监督电话:(0898)66189606

附件:
1. 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 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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