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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信息中心招聘4名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6-12-06 作者:天涯小张 浏览量: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信息中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2016年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信息中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国标准化信息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发建设“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负责标准化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承担国家标准的技术审核和评估工作,负责技术审核和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等。

中心2010年成立,两处办公地点分别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5层、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B座13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拟录用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如下:1、标准技术评估处综合管理岗人员2名;2、标准服务处综合业务岗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要求

1、标准技术评估处综合管理职位2名

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标准立项评估、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的技术方法和流程方案;负责组织开展国家标准立项评估、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技术委员会筹建和运行情况评估,撰写评估报告;负责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和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以及国家标准实施后评估等领域的科研课题研究;负责组织开展和协调处理技术评估日常工作和有关问题。

条件要求: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北京市户口,或者符合教育部留学人才中心落户北京的相关要求;
2)具有两年以上从事标准化科研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2、标准服务处综合业务职位2名

职责:负责标准国际合作,组织开展国外标准化机构沟通协调,组织外事活动,拓展国际标准化合作;负责标准咨询研究,开展标准信息情报方法、工具、产品的课题研究工作;负责标准服务分析、策划及拓展。

条件要求: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北京市户口,或者符合教育部留学人才中心落户北京的相关要求;
2)英语熟练,能应对日常对外交流;
3)具有作为科研项目负责人开展科研项目经验或者具有市场营销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作风正派,诚实厚道,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6年12月18日。

2.报名方式为:
网上报名,考生于11月25日~12月18日登陆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www.newjobs.com.cn/),点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信息中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公开招聘专栏,进入网络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报名。

3.初步资格审查及名单公布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进行。考生可在申报岗位的次日开始,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也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分批进行公布。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12月22日开始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五、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报考者于2016年12月24日(周六)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用具到北京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试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测试》+《申论》),重点考核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工作岗位的能力,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六、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地点:待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4.面试当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外语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参加面试。


七、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将在“中国国家人才网”网址(http://www.newjobs.com.cn)公布。


八、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等。


九、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如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联系方式: lizy@sac.gov.cn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信息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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