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3、其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研究领域)及业务水平等符合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引进计划
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见《三亚市2016年度引进人才需求目录》。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国内外新闻媒体、网络以及各种人才信息联络渠道,发布年度引进人才需求目录、各用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对接洽谈。
用人单位通过参加国内外重大人才交流活动、高层次人才招聘会、以才引才、项目引才等渠道,与有应聘意向的优秀人才对接,也可邀请猎头公司或人才中介机构帮助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达成引进意向后,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三亚市引进人才审批表》,由用人单位呈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三)资格认定。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结合年度引才需求目录,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引进人才资格进行审查和评价认定,并形成资格评审报告和推荐意见,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讨论确认为引进人才资格的方可在住房保障、工作补助、科研基金、税收融资、子女入学、办理落户及休假体检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四、其它事项
1、引才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5月5日。
2、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三亚市引进人才审批表》并如实提交学历、工作业绩、职称等个人材料。如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政策咨询电话: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0898-88869365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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