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分地域,所有招聘工作按照统一规范流程和考核标准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学科教师(含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选聘教师)
学科 学校 类别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信息技术 |
通用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综合实践 |
艺术(舞蹈方向) |
心理学 |
合计 |
高中 |
12 |
12 |
12 |
6 |
6 |
5 |
5 |
5 |
5 |
3 |
3 |
8 |
2 |
2 |
6 |
1 |
2 |
95 |
初中 |
5 |
5 |
5 |
1 |
0 |
2 |
2 |
2 |
2 |
1 |
1 |
3 |
1 |
1 |
|
|
1 |
32 |
小计 |
17 |
17 |
17 |
7 |
6 |
7 |
7 |
7 |
7 |
4 |
4 |
11 |
3 |
3 |
6 |
1 |
3 |
127 |
(二)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岗位
行 政 管 理 员 | 校 办 |
行 政 管 理 员 | 总 务 |
行 政 管 理 | 师 资 培 训 |
教 务 助 理 |
网 管
|
机 房 管 理 员 |
电 教 管 理 员 |
摄 影 摄 像 |
网 站 编 辑
|
图 书 管 理 员 |
档 案 管 理 员 |
人 事 助 理 |
资 产 管 理 员 |
仓 库 管 理 员 |
出 纳 |
创 新 实 验 员
|
合 计 |
1 |
1 |
1 |
2 |
1 |
1 |
1 |
2 |
1 |
3 |
1 |
1 |
1 |
1 |
1 |
1 |
20 |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全国招聘在编、在岗的主要学科带头人及全部学科骨干教师。
2、面向全国招聘在编、在岗的经验型教师和全部教辅人员。
3、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招聘应往届毕业生。
4、面向乐东县(含原黄流中学)在编、在岗的初高中教师选聘各学科教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初、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课堂组织能力。应往届毕业生二本师范院校及一本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拥有教师资格证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双学位、硕士、博士学历优先。音乐、美术、艺术、体育、信息、通用技术教师学历放宽至二本以上(含二本),个别教辅人员岗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详见附件)。
3、身体健康,有继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有广泛的学科或业余生活爱好,愿意并有能力承担基础学科教学以外的教学或学生活动指导工作。
4、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通过所在地教师普通话水平考试合格并具备相关证书。文字表达逻辑清晰,语言准确,硬笔书法端正、规范。
5、原则上年龄男性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学科带头人、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及其他紧缺岗位人才年龄适当放宽。
6、教辅人员岗位招聘要求详见附件。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永群(乐东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戴立益(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校长)
林 秋(乐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瞿 平(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校长)
成 员:王槐文(乐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孙贻良(乐东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杜文懿(乐东县教育局局长)
尹国龙(乐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石大平(乐东县财政局局长)
麦笃强(乐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 文(乐东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陈兴义(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教师)
宋淑光(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教师)
黄光炜(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瞿平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教育局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抽调。
五、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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