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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考核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6-01-07 作者:海南站 浏览量:

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

2015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系隶属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的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单位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
二)岗位条件

1.内科学教师岗位:普通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主治及以上职称,临床医学专业。

2.中医学教师岗位:普通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主治及以上职称,中医临床、中西医临床专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考岗位

招考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内科学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男女不限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临床医学专业

普通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主治及以上职称


中医学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男女不限

中医临床、中西结合临床专业

普通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主治及以上职称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1980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


四、组织事项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受理。


2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20日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30354,电子邮箱:dswxbgs@126.com。


3
、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l寸免冠照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考者,将报名登记表、证件、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及照片电子版压缩为zip格式文件包,上传至报名邮箱,邮件名同附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请勿多次、重复发送邮件,如有变更,请在邮件主题注明。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联 系 人: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 张老师

联系电话:0898-62930354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应聘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结果在海南第三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hn3wx.com/)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二)考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答辩等。根据考核情况,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核结果在海南第三卫生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三) 考察、体检

列入考察人选,由学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人际关系、学术成果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察结果,组织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或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62930354


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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