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放8天假 加班族加班费至少965元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2-09-10
作者:天涯
浏览量:
9月30日、10月1日中秋、国庆双节撞车,将拼出一个8天长假。据计算,双节长假期间,海口市加班族在法定假日加班至少可拿579.3元加班费,8天全上班的加班费为965.5元。 按照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8天,其中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实际上,长假期间,仍会有不少工作人员要坚持岗位,在节假日继续工作。
放假期间的工资如何算?
放假期间的工资如何算?记者从海口劳动保障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用人单位在2012年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10月4-7日是休息日,单位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两个公式算清加班多少钱?
今年长假期间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按照海口市今年9月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来算,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四天法定假日的加班费至少为1050÷21.75天 ×300%×4天=579.3元,10月4-7日四天调休日的加班费至少为1050÷21.75天×200%×4天=386.2元,8天假期不调休全部上班的加班费为965.5元。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给出薪酬,可在工作日期间致电66784629投诉,并提醒,投诉需提供上班的证据,比如打卡记录等。
8天长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应按不低于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按海口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算,四天法定假日加班费至少为:1050÷21.75天×300%×4天=579.3元
10月4-7日是休息日,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补休,则应按不低于200%支付加班工资。
按海口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算,10月4-7日四天调休日的加班费至少为:1050÷21.75天×200%×4天=386.2元
8天全部上班的加班费为96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