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的争议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2-05-24
作者:海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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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案件日益增多,而该类案件是属于劳动
争议案件还是一般民事案件、劳动者在何种情况下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如何承担
赔偿责任,法律均无明确规定,结合目前司法实践,整理后供参详。
1.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还是属于一般民事案件
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直接造成用人单位财产损失的
,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如果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的职务侵权行为对外承
担赔偿责任后,向劳动者追偿的,则应当作为一般民事案件审理。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无论是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直接或间接造成用人单位财
产损失,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或向劳动者追偿的,都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审
理。
就目前来看,司法实践中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
虽然此类案件不属于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典型意义上的劳
动争议,但由于损害赔偿的事实源于劳动者的职务行为,不同于平等民事主体间
的损害赔偿纠纷,因此,都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
2.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
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是否应负赔偿责任,现行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
定。考虑到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关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司法实践中通
常认为,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
者才负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过失或者仅存在轻微过失,则无须赔偿。
主要理由在于,劳动者的职务行为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劳动者职务行
为的风险、责任也均应由利益的享有者即用人单位来承担。但劳动者对损害的发
生主观恶性较大时,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部分损失。若要求劳动者对任何损失均
应赔偿,无疑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转移了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显然有失公允
。因此,只有在劳动者严重失职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
3.劳动者的赔偿范围
司法实践中认为,劳动者故意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主观恶性较大,可考虑由劳
动者全额予以赔偿,如果是因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则可限额赔偿,而
无须赔偿全部损失。
小结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主张经济损失赔偿时,既要注意劳动争议的法定
时效,又要切忌企业所有经营风险转嫁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