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面向全省招26名幼教列入事业编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3-07-04
作者:天涯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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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相关部门获悉,为充实幼儿园教师队伍,乐东县将面向全省招聘幼儿园教师26名,其中少数民族8名、汉族18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由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
据介绍,海南招聘对象要求是全日制中师或中专以上(含中师、中专)学校幼师专业的毕业生;全日制师范院校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并获得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验印,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发给《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以上并获得由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验印,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发给《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二本以上(含二本)应届毕业生。
此外,要求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身体健康;普通话表达能力好,形象端庄大方。
招聘对象需在7月15日至25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职能岗报名,并提交本人户口本、学籍档案、毕业证、身份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海南省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和派遣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以便审查;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4张。
据悉,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由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在规定到学校报到期限内,无特殊理由不服从安排、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