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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3-06-24 作者:天涯小涵 浏览量: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是一所全日制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隶属海南省卫生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推进重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经海南省卫生厅批准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3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南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⑶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⑸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⑺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⑹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㈡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㈠信息公布 1、信息公布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7月30日。 ㈡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至8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要求: ⑴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或到校办公室领取)。 ⑵报名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同底)。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⑶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后5天内(或领取准考证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⑷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⑸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⑹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㈢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㈣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本单位负责,整个过程由卫生厅机关党委派员监督。 1、笔试 ⑴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⑵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按照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技能要求、专业知识要求及综合素质等命题。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科目包括教师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上进行公布。 2、面试 ⑴面试时间与地点:2013年10月15日于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举行。 ⑵面试内容与形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⑶面试的具体实施: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⑷面试前资格复核:面试前三天,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试成绩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㈤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㈥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卫生厅和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卫生厅及我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㈦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 六、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㈠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应学历学位的工资待遇和所聘岗位津补贴。 ㈡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 0898-86622255; 传真: 0898-86639358;电子邮箱:hewx86629118@163.com 举报电话:0898-65388376(海南省卫生厅机关党委) 0898-65388331(海南省卫生厅组织人事处) 1.海南第二卫生学校2013年招聘岗位信息表 2.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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