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区别看待农民工和大学生收入问题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3-05-30
作者:天涯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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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新闻网讯 5月27日,国家统计局对外发布《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下称《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人数逐步增加,收入也逐年上升。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同比增长3.9%,而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较上年提高241元。
由于与农民工具有的特定群体属性相一致,近来备受关注的应届大学生毕业生就业问题也被拿来进行了一番比较。有媒体报道称,相较于农民工群体就业、收入呈现的向好新趋势而言,大学生就业情况不容乐观。根据教育咨询机构麦可思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截至2012年6月25日的2012届本科毕业生中,有69%的毕业生起薪不到2000元,低于农民工收入水平。海南招聘
一时间,针对此番比较,坊间舆论对“大学生找工作不如农民工受欢迎”、“读书无用”等言论也甚嚣尘上。更有网友吐槽称,“大学应该设立搬砖专业,这样大学生就爱干农民工的活了。”
不能否认的是,前述两项针对大学生和农民工所做统计调查数据虽然在结果上呈现出高低对比,但因两者并非是在统一对比参照和调查支撑体系及统计工具下完成的统计结果,因而并不具备可比性,至少不能简单地对比数据本身。在记者看来,应区别看待农民工和大学生收入问题,不该武断过激地抛出“读书无用”等言论。
首先,需要认清的是,农民工和大学生群体在体量上并不可比。《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加473万人,增长3%。
然而,相较于农民工群体动辄百万级的新增人数规模,大学毕业生无论从总量还是增量上看,都可谓“小巫见大巫”。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为680万人,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总人数为699万人,较去年增加19万人。
其次,农民工和大学生群体就业流向也不尽相同。《报告》指出,农民工从业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从事建筑业的比重提高。在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的比重最大,占35.7%,其次是建筑业占18.4%,服务业占12.2%,批发零售业占9.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6.6%,住宿餐饮业占5.2%。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变化较明显的是建筑业,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的比重在逐年递增,从2008年的13.8%上升到18.4%,从事制造业的比重则趋于下降。
有分析认为,随着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势头的增强,加之当前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导致外需锐减,制造业用工需求下滑等因素综合影响,农民工群体已然开始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对此,《报告》也提出了数据支撑: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以从事制造业为主,占44.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制造业比重分别为23.2%和15.4%,中部地区制造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地区建筑业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0.8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
与农民工就业具有机动性、针对性较强特点,且在市场机制下,东部沿海地区对农民工用工需求正面临结构性不足难题,大学生就业近年来一直延续相似特点,即应届毕业生普遍热衷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中小型民营企业少有问津,且招工需求和就业意愿常年出现较大缺口。
尽管相关统计指出,大学生就业率超过九成。但应提醒的是,地方为保证获得漂亮的就业率数据,往往会让毕业生“被就业”,这也意味着,统计所得就业数据存在有待商榷之处。
随着应届毕业生规模连年冲高,受全球经济形势不景气、往年未就业毕业生累积、海外人才“回流”、传统制造业转型、外贸行业难改颓势等诸多原因影响,全国中小企业、外资企业、国企等招聘压力大,招聘意愿降低渐成普遍现象,由此带来就业岗位僧多粥少,大学毕业生无奈调整就业期待值也已司空见惯。
可见,基于规模不对等、就业流向和就业形势不尽相同等叠加因素,从科学合理角度出发,单纯比较农民工和大学生收入难免有失偏颇。尽管不能否认,随着毕业生调低就业意愿,在部分领域出现大学生工资低于经验丰富、技术熟练、从事苦脏累工作的农民工工资确有存在,但缓解两大群体面临的问题仍应区别对待。
对于农民工群体。《报告》显示,2012年,外出受雇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上年基本持平,近几年也未出现明显改善。至于社会保障方面,受雇农民工总体参保水平仍然偏低。农民工权益保障难一直是困扰农民工就业的一大难题,这也仍须政府和社会、企业共同努力,确保农民工群体获得应有保障。
对于大学生群体。一直以来,社会公认导致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主要集中于所学专业和用工需求不对口、大学生就业意愿过高不切实际、就业意愿集中于公务员等“官本位”导向严重、就业环境不公平等方面,因此,缓解大学生就业难依旧任重道远。
总而言之,不能单纯依据就业者身份是农民工还是大学生来判定其收入高低,在对两大群体现存问题区别看待并予以针对性解决的同时,有必要对我国用工市场做通盘考虑,即结合产业结构升级、梯度转移、市场需求等现实条件,引导不同层级的就业群体各尽其职,由市场制定其应有的劳动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