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及保健医生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3-05-02
作者:天涯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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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机关幼儿园属海口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为了更好地发挥省级示范园和国家试点园的骨干和辐射作用,确保幼儿教育的良性发展,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 [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海南招聘9名教师和1名保健医生,现将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幼儿教师8名、英语教师1名、保健医生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全日制中等师范院校幼师中专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竞聘人员同时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应聘英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英语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四)应聘保健医生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
(五)教师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保健医生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知识技能。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海南日报》、市人社局网站和市机关幼儿园网站公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5月13日至5月17日。
3.报名地点:海口市机关幼儿园(海口市龙华二横街3号)
4.报名材料:填写《海口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的,由学校出具7月10日前能取得相关证件的证明方能报名)。
5.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后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情况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和市机关幼儿园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
a.幼儿教师岗位——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写说课稿(从新版的海南省统编教材——语言领域中选择)。
b.英语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及写说课稿。
c.保健医生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和市机关幼儿园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和市机关幼儿园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整个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
(1)幼儿教师和英语教师岗位(主要考幼儿教师基本功)
①答辩(20分)。
②讲故事(15分)。
③视唱(15分)。
④即兴伴奏(幼儿歌曲)(15分)。
⑤舞蹈(15分)
⑥自选钢琴、唱歌、舞蹈等项目三选一(20分)。
(2)保健医生岗位。主要考核医生的基本技能和应变能力。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通过市人社局和市机关幼儿园网站公布。
(五)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报市人社局同意,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和市机关幼儿园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属毕业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海口市机关幼儿园(海口市龙华二横街3号)
(二)联系人:黎老师、姚老师
(三)联系电话:0898-66226131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