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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基地2023年补充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第1号)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23-11-21 作者:海南站 浏览量:

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基地

2023年补充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第1号)


为切实做好2023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未就业青年群体提升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方案》(昌人社发〔2023〕35号)及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针对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基地2023年补充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募岗位及条件

(一)招募岗位及名额

本次2023年补充招募就业见习人员34名,具体招募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基地2023年补充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条件

1.招募对象: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昌江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雨露计划”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户籍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4.学历要求:具有招募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并获得毕业证,大专以下学历毕业时须获得毕业证;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分期未满的;

3.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募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待君网(https://hn.daijun.com/)上向社会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以免错过招募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符合报考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前往报考岗位所在乡镇政府进行报名(附件2)。现场报名包括填写报名表(附件3)、提交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一份。注:电子版以本人身份证重命名,大小不超过2MB的JPG图片格式);

③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

④毕业证;

⑤学位证(如有);

⑥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在学信网上(https://www.chsi.com.cn/)下载更新日期在有效期内的含有二维码的完整图片);

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⑨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请下载附件4打印填写);

⑩报考诚信承诺书(请下载附件5打印填写);

⑪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募公告,了解招募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募条件及岗位要求,各乡镇政府在报名时,对报考本乡镇岗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

2.本次补充招募见习人员不设开考比例。

3.资格审查贯穿于补充招募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募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网址、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由计算机实操、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按计算机实操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计算机实操(占总分6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内容: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及简单公文起草等。

计算机实操方式:上机实操。

计算机实操时间和地点:详见计算机实操准考证。

计算机实操合格分数线: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计算机实操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计算机实操合格分数线,低于计算机实操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计算机实操成绩发布:计算机实操成绩在待君网公布。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由招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计算机实操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募人数1:2比例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达到计算机实操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计算机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募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计算机实操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占总分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含资格复审递补合格人员)。

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待君网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计算机实操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照高学历优先、高学位优先(以报名时上传的学位证为准);若学历、学位均相同情况下,以计算机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募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者,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符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布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招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招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招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招用的。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待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聘用前,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不予聘用。

(八)招用

1.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招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确定为招募见习人员。

2.见习期限为6至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县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分派到用人单位见习。

3.招用人员待遇。见习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月(见习人员不购买社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他商业保险标准为100元/人/年。见习人员同等享有单位正式员工的政治与业务学习、差旅补助等待遇。


四、其他

(一)昌江县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昌江县的人员。岗位所在乡镇(村)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岗位所在乡镇(村)的人员。

(二)招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最终解释权归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招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招用资格;已招用的,解除招用合同,予以清退。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招募事宜咨询电话:0898—65230708、26622900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9836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节假日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

1.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基地2023年补充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2.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基地2023年补充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3.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基地2023年补充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

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5.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1+2+3+4+5.zip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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