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5.具有全日制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
6.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8周岁(含)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含),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有吸毒史、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经历等;
6.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7.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每月工资总额约为4700元至5300元(含五险),工资与取得相关专业资质、岗位相对应。被征招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须经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月工资按实发工资的80%发放。
以上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高危、高温、五险,每年定期增资。年度考核合格者根据考核成绩对应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2500元至3000元。
(二)生活福利:包食宿,实行集体就餐,伙食费不发放给个人,休假不退伙食费。统一配发制式夏冬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三)休息休假及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模式,每月安排轮休不少于8天。录用人员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管理规定及制度,个人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因个人不服从管理、多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辞退。
(四)其他福利:每年免费全面体检一次;每年购买人身意外险;加入工会,依法享受工会会员福利。依法享受休息、休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事假、婚假、护理假、病假、丧假;参与执勤备战可安排轮休、补休。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4日。
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微博、待君网发布招聘各环节公告。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网站及相关媒体上有关公告信息。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5日9时起至10月14日16时。
2.报名流程
注册报名、填写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及时查看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微博、待君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名系统网址如下: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931aftpdtbBuvOsPL2WOBAJMwA2AZ7CNABMReoPFa%2FCSol2RUQ
4.上传有关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徽面、个人面(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户口簿个人页;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电子证件照片(仅限jpg格式,200kb以内);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书(如有提供);
(6)岗位所需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内含所在单位、所在岗位、联系方式、单位盖章);
(7)如为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
(8)退出消防员须提交工作证明;
(9)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0月14日16时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或者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
(2)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0月14日16时准时关闭,2023年10月14日16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查仍不合格,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3)报名时间截止后,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正常开考。
(4)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业务能力测试有关事项等有关事宜,届时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微博、待君网另行公布。
6.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7.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0898-66595792(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五、业务能力测试
(一)岗位适应性测试
驾驶员岗位
驾驶员岗位适应性测试的科目有侧方位停车以及倒车入库,并参照B2类驾驶证考试标准判定是否合格。
战斗员岗位
战斗员岗位适应性测试科目为: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两个项目(附件一),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通过。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标准开展体能测试并量化打分,打分标准见(附件二)。其分数占比总成绩的50%。体测项目有: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
体能测试成绩按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确定入围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业务能力测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另寻通知,具体以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微博、待君网公告发布为准。
六、资格复审
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00KB以下);
(三)毕业证;
(四)学位证(如有);
(五)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六)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无则不报)。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自我认知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二)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1.按学历高者优先;2.有相关经验者或具有消防救援所需特殊技能者优先;3.退役军人或退出消防员优先。
(二)综合成绩计算原则
综合成绩由体能、面试二部分组成,按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能测试结果、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微博、待君网上公布。
九、体检
(一)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提前一天通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对可通过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十、政审
招录办同步对报考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招聘人员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治考核表》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十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业务能力测评、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认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空缺名额可在相同岗位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入职培训和人员聘用
新入职人员首次签订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时接受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确认是否进行递补。
十三、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参加招聘考试所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事宜将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或公告等方式通知获得参加业务能力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资格的应聘人员,未获得以上资格的应聘人员,恕不另通知。若因考生未能关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微博、待君网公告信息,造成不能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的,或未在指定网站和媒体而在其它网站浏览错误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0898-63837917(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一: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pdf
附件二: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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