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
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海南师范大学站公告
(10号)
按照省委组织部《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在海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54名中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54名中学教师。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我省在服务年限内在编在职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赴海南师范大学开展校园公开招聘,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校园公开招聘一般按照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够的岗位可由领导小组讨论将开考比例降至1:2或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尾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说课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招聘时间及地点
校园公开招聘时间定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6日在海南师范大学举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黄华康体育馆二楼会议室。
请广大考生注意报名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到现场报名,逾期自误。
(三)笔试、面试地点为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具体的时间和教室待定,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校园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
(二)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琼海市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校园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底证件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
(1)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3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报名期间不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名字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现提供本人学籍报告,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及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中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及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7.根据个人实际提供获奖证书、个人学术科研成果或报告(1000字左右)等材料(不做硬性要求)。
以上材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查阅原件,收复印件。请如数准备好。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琼海市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海南师范大学站公告(10号)》、《琼海市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校园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书、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于2023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其他考生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交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国家普通高等综合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学校或学院出具的专业属于师范类的证明。
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qionghai.hainan.gov.cn)公告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随时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4月11日至2005年4月12日期间出生)。考生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6.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请参看《教育类专业目录》(附件2)。
六、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与教育理论知识。笔试、面试各按100分计,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七、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九、公示与聘用
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有需要,须报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十一、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人才发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附件:
1.琼海市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校园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表.xlsx
3.琼海市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校园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doc
琼海市2023年校园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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