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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文昌学校2023年第一次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文昌市教育局 时间:2023-03-30 作者:海南站 浏览量:

清华附中文昌学校

2023年第一次教师招聘公告 


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是依据“学校公办、委托管理、机制创新”的办学原则,由文昌市人民政府和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共同筹建的十二年一贯制公立学校。为将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打造成一所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拥有高素质教师团队、拥有深厚文化底蕴和完善硬件设施的海南省一流现代化示范性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需要,清华附中文昌学校2023年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61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6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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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有关要求

1.高中英语教师需专业八级,小学英语教师需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

2.通用技术有高中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优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硕士、博士研究生。

2.应届毕业生需持有有效三方协议。

3.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

4.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5.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体育教师不作要求)。

(二)在职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上进,善于合作,有奉献精神。  

2.全国各省(市、区)在职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

4.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有三年及以上专任教师工作经验,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前有社保记录的月份(提供时间一致的合同及社保清单证明)。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如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海南省文昌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中午12:00。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学科岗位,注明学段。

(2)在编人员应聘,需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材料:

①清华附中文昌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需下载填写后上传word版);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证书(含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⑥应往届毕业生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英语等级证书(体育教师不作要求);⑦高中英语教师需提供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小学英语教师需大学英语六级或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证书;⑧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电子版);⑨报考人员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证明(含学历、学位、学习专业等),并上传《学历及岗位资格承诺书》(附件2,需下载手写签名并按手印后扫描上传);⑩在职教师提供三年及以上对应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⑪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大学成绩单;⑫报考人员属于2023年8月20日之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提供由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含教师资格证类别、任教学科等)或成绩合格证明(笔试面试均需合格),并上传《学历及岗位资格承诺书》(附件2,需下载手写签名并按手印后扫描上传);⑬在编人员需提供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⑭《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需下载手写签名并按手印后扫描上传)。

注:报名材料中所有的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均需扫描原件统一打包在报名邮件中报送。

4.报名流程

(1)报名需将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教师2023年招聘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zpbgs@qhfzwcxx.cn,并按要求将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段学科-毕业院校(专业)”。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截止期间收到的报名邮件视为报名。

(2)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逾期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每人仅限投报1次,考生务必将报名材料核实无误后再进行投报,所有报名材料不允许进行补充。

5.资格初审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情况统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将通过公告的形式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enchang.hainan.gov.cn/)、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官网(http://www.qhfzwcxx.cn/)及“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公众号发布。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取消招聘岗位的经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分值为100分。

②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根据各学科分为90分钟、120分钟、150分钟。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要求以笔试公告为准。

④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⑤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⑥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enchang.hainan.gov.cn/)、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官网(http://www.qhfzwcxx.cn/)及“清华附中文昌学校”公众号上发布。

(2)面试

①面试方式:

分为学科面试及领导面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学科面试,学科面试通过者才可进入领导面试。

②学科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方可参加学科面试。学科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90分。

③领导面试:

通过学科面试者才可进入领导面试环节,领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90分。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领导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④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面试名单公示期满后组织面试,以实际公告为准。

地点:清华附中文昌学校。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考生应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须按规定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岗位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紧缺岗位面试人选比例可根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适当调整。

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高校毕业生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英语等级证书(体育教师不作要求)、高中英语教师提供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小学英语教师提供大学英语六级或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证书,准备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在职教师提供三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9.2023年应届毕业生加以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毕业证明(含学历、学位、专业等),《学历及岗位资格承诺书》(须下载并手写签名)各一份;

10.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大学成绩单;

11.报考人员属于2023年8月20日之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提供由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含教师资格证类别、任教学科等)或成绩合格证明,同时必须需要签订《学历及岗位资格承诺书》(须下载并手写签名);

12.打印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13.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14.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5.诚信报考承诺书(须下载并手写签名)。

(四)体检

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领导面试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若有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则由清华附中文昌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则按照领导面试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空缺。递补人员从放弃人员所参加的招聘批次中进行递补。

所有招聘批次考试结束后,再统一组织体检人选名单人员进行体检,以实际公告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清华附中文昌学校申请复检,并到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由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报名材料等材料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从放弃人员相对应招聘批次当中进行递补。

(六)公示

1.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监督电话等。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向社会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教育主管部门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公开招聘待遇

(一)所有教师录用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教师聘用后有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入编教师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二)工资福利待遇。入编教师的工资待遇按照海南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同时在我校合作办学期间,已设立了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校长基金用于发放岗位、课时等津贴,且入编教师的基本工资标准上浮30%作为校长基金的补充部分,用于奖教奖学。  

(三)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调入我市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相关规定衔接。

(四)解决个人住宿。录用后,工作期间在文昌无住房的教师学校提供20平米单身公寓和60平米家庭公寓供老师们选择。配有专门员工餐厅,食宿优越。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招聘环节的递补工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生年龄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四)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日期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五)所有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调动。

(六)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清华附中文昌学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

监督举报电话:0898—63387803(清华附中文昌学校行政管理中心)联系人:詹老师    


附件:

附件1:清华附中文昌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

附件2:学历及岗位资格承诺书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1+2+3.zip


清华附中文昌学校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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