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2022年
紧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现公开招聘紧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7人,本次招聘人员纳入海南省事业编制管理。
一、拟招聘的对象、范围、岗位条件、招聘人数
(一)招聘范围、职数及岗位条件
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在省人社厅网站、海南医学院网站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通过海南医学院公开招聘管理系统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31日;
2.网上报名地址:https://asc.hainmc.edu.cn/RecruitManage/recruitment/#/login;
系统使用提示: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版登陆系统;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免系统拥堵。
3.报名要求:
(1)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外学历学位的,需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及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如实填写,并在有效期内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期内可修改报名内容,报名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填写成功请确认已经提交报名信息,系统会有提交成功提示;也可通过“历史填报信息”栏自行查看填报信息是否完整,无需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请确保报名所填报手机号及邮箱通畅,以便及时获取招聘后续信息。
(5)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人事处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前对初选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进行审查。
(四)组织考试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1〕3号)和《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组织考试,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方式及内容。
采取面试方式:考核面试以本学科专业知识等为主,师德师风、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考核为辅。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结果在海南医学院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布,对于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情况,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并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统一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根据考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党委讨论,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天。
(八)上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报省人社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学校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国家、海南省及学校工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893227、66890533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976066
附件:
1.海南医学院2022年紧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__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工作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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