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3-04-07
作者:天涯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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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为县级市人民检察院,曾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党政机关和公检法系统(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公务员3名,性别不限。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符合《公务员法》和《检察官法》规定的调任条件。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现任科员级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优先选调。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六)一旦录用,需在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满5年。
三、选调的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办法。
海南省内报名者应持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七楼政工科。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银海东路市政府旁。
联系人:黄程、付茸
联系电话:0898-62929086,0898-62929090
海南省外报名者可在网上下载《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将下述资料发送到已指定的邮箱。
网上报名者面试前,须向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下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报考材料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联系人:陈志鸿
联系电话:0898-62930484
邮箱:62928906@163.com
3、报名者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
(2)身份证、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3)公务员身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国家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职务证明(任免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
(4)获奖证书及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调研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
(6)近期正面一寸(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7)报名时需如实填写《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本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初选评价
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职务、荣誉、年度考核及调研文章的发表和获奖情况进行初选评价,根据初选评价情况确定面试人员。
(三)考试和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组织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递补。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选调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及实施
成立琼海市公开选调检察机关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组长:刘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副组长:赵喜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李素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蔡小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林宗森(市财政局局长)、苏才敏(市编委办主任)、陈天(市公安局政委)。成员:莫泽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太清(市编委办副主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黄程,成员:刘春荣、郑春兰、付茸、占德章、王汉、邵帅、陈志鸿。
选调工作从2013年3月中旬开始,至2013年4月底结束。
附:《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