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建设,经定安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定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开考比例
(一)招聘学历条件为研究生的岗位。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二)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未达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aa76QQ%2BEsakADXVbWZnJqBHCIHk3a5TODTihKCwmqbz4dP4A7Q
2.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4日8:00至11月30日16:00(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4);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
(5)承诺书(附件5);
(6)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仅限jpg格式,200kb以内,不允许拉伸、翻拍,不过度美化,非生活照);
(7)相应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证明(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记录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月24日;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
4.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岗位未能开考导致岗位取消的,由县人社局组织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一律不得改报。
5.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天内完成。入围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具体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7)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招聘学历条件为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他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因考察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经研究,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研究确定,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新聘用的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根据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二)招聘专业分类参照《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25日至2003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四)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考)被高校(中专)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相关事宜以定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本公告解释权属于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咨询电话:0898-63830903;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63823560 。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定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4.定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5.承诺书(模板)
定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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