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
2021年公开招聘信息化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推动洋浦经济开发区向“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慧化”发展,进一步充实信息化人才队伍,洋浦管委会决定公开招聘洋浦经济开发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招聘大数据项目经理(政府中级雇员)、软件项目经理(政府中级雇员)、IT基础项目经理(政府中级雇员)各1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2.年龄条件
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8日以后出生)。
3、其它条件
详见附件。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公告时间: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5日
2.公告网站:
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http://yangpu.hainan.gov.cn/)
海招网(http://www.contacthainan.gov.cn/)
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以上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9:00至9月26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采取邮箱报名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每个报名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连同报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等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提交的报名表为Excel格式,请勿提交照片、PDF等格式的报名表。
咨询电话:13617528916 吴学多
报名邮箱:wuxueduo@163.com(请按“应聘XX岗位+姓名”为邮件标题)
2.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洋浦信息化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办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以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本人。
(三)资格审核
此次招聘原则上不需要参加笔试。按照资格审核环节有关规定,严格简历筛选,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有需增加笔试环节,需提前通知应聘人员。
(四)面试
1.所有岗位按不少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出现不足3:1比例情形,由招聘办决定是否举行面试。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办法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品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4.出现2名(含)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统一安排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开展,体检费用列入专项招聘经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相关平台上发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主要是对入围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境外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委托第三方进行背景调查。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1.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办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管委会批准后在相关平台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录用通知书;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调查发现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
2.在拟录用环节如有考生自愿放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依次替补。如录用人员入职半年内辞职,或出现其它不能到岗的情形,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替补,进行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录用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取得录用通知书后,须本人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招聘办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待遇
1.政府雇员薪酬待遇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府雇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可按相应条件进行职级晋升。新进中级雇员转正后年薪约为人民币16万元,首次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5年劳动合同,并发放一次性安家费人民币20万元。
2.洋浦管委会为录用雇员提供单独住房和食堂用餐。录用的雇员可按规定获得在洋浦购买限售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资格。符合相关人才认定标准的,经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住房、个税等补贴,以及医疗、子女就学等保障。
四、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全过程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
联系部门: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联系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大厦1115室
咨询电话:吴先生:13617528916
监督、举报电话:0898-28836072;0898-2883643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洋浦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信息化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明细表
附件2: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信息化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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