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2021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8]5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对象:保亭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1985年7月7日至2003年7月6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二)工资待遇:工资参照我县编外人员工资测算标准,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4-10月加发300元高温补贴),由县人社局负责发放。
(三)用工方式:拟聘人员与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派至用人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四)招聘期间所有公告公示信息均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三、招聘流程
(一)公告及报名:本次招聘涉及事项均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8:00至14日17:30,节假日接受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公布。报名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726cR%2FzgVZAguX8lpMNDheqLrBbplJAJjEb0kDimYhU8dOfPiA
(二)应聘者须提交以下资料: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证书的,可开具学校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薄本人页、及在(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图提交)。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畅通,如错过招聘过程任何一环,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应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1:2即可组织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周日)9:00至11:00
2、笔试地点:保亭中学,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17日
5、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
6、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天内进行公示,公示3天。
(五)面试: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计划录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2;计划录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25日8:00
2、面试地点:保亭中学
3、注意事项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全程进行封闭式管理,候考人员不得中途离场,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签到并进行抽签排序。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正在补办或身份证丢失者,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带身份证相片)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
(3)考生需在考试当天07:30至08:00到达候考室。超过08:00还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七)体检: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县人社局组织拟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依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由县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空缺岗位依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选岗: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应聘人员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空缺岗位由县人社局采用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方式决定是否需要递补。
(十)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等情况,县人社局采取领导成员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岗位情况、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县人社局进行调查处理,若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填写《保亭县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入职审批表》,与用人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服务协议,派驻至用人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考生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考点。若提供有效期的核酸检测证明,则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出示个人14天内行动轨迹(当天手机查询)。如因个人问题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进入考场后,按要求将手机关机,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
(四)考生认真阅读《考试防疫指南》,并按照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监控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如实签署并携带《防疫承诺书》至考场,如出现任何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人行为,将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83661056 83668451
报名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
1、保亭县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岗位表
2、防疫承诺书
3、考试防疫指南
2021年7月6日
Copyright © 200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琼ICP备10200053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910号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20号 EMAIL:232264384@qq.com
ICP经营许可证:琼B2-20190429号 人力资源证: 460100100074号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