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2020年公开招
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是经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隶属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我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职责,负责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同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我局计划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见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附件1)。
(一)考核招聘:路桥高级工程师2人。
(二)考试招聘:中级会计师1人、路桥助理工程师1人。
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年龄、资历等相关要求,详见本次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公布
我局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等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页面(http://jt.hainan.gov.cn/hnsjtgcjsj/),点击进入公开招聘网络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和相关佐证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8:00至2020年12月28日16:00。
2.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各岗位要求条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均限jpg格式,200kb以内,务必保证扫描件内容清晰准确。)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下载或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扫描件。
(4)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5)签字确认后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查询资格审查状态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应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状态。如需补充提交材料的,应及时提交补充材料,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12月28日16时准时关闭。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我局将通过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公布打印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6.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征得原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2)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核发准考证。考核招聘岗位按照资格审查合格实际人数开展考核。考试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形式及内容
根据不同岗位,本次招聘分为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或考试。
1.考核招聘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考核对象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2.考试招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讨论确定。笔试成绩将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2)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的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若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诚信承诺书(在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3.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招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我局将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经考察,应聘人员被确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我局将根据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经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间,因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的,将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接到举报线索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确定后,我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提交省交通运输厅审核,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制度政策执行;聘用人员必须要在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作满3年才能办理调动。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各项纪律规定,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云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252263
传 真:0898-6625709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
附件1: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3.诚信承诺书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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