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气象部门2021年公开招聘
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不断提高气象队伍素质,更好地为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海南省气象部门决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门简介
(一)部门概况
海南省气象局受中国气象局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是主管海南省气象行业工作的正厅级财政预算事业单位,设有省气象台、省气候中心、省气象信息中心、省气象探测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等10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管理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1个地方机构,辖4个地级市气象局、15个县级气象局和海南橡胶气象台。
海南省气象局近年来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及科研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截止目前,全省气象部门硕士及以上占部门总人数31.9%,本科及以上学历占部门总人数88.8%;副高级及以上占部门总人数22.3%;6人认定为海南省高层次领军人才、4人认定为海南省高层次拔尖人才;1人入选中国气象局青年英才计划,2人入选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6人入选海南省“南海名家”,1人入选海南省“南海名家青年项目”。省气象局“热带农业气象保障关键技术人才团队”入选海南省“双百”人才团队,省气象局被列入海南省储备人才团队基地。2019年成立 “中国气象局三沙海洋气象野外科学试验基地”。2020年海南省气象局首个院士站--戴永久院士工作站落户三沙。海南省气象局与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在博鳌机场联合开展国内首次高空大型无人机台风综合探测试验取得成功,确定了将以海南作为“南海台风专项观测基地”开展大型无人机全链条式观测业务;与上海台风研究所首次联合开展2016号台风“浪卡”地海空天一体化协同观测科学试验并取得成功。
(二)吸引毕业生政策
1.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2.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
3.为所有毕业生提供宿舍,报销面试时产生的交通费用。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海南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聘用人员为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1.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3.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四)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系统上发布招聘计划。
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发布招聘计划。
六、招聘程序
海南省气象部门将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进行现场招聘。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聘当天上午11:3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场:2020年11月16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专场:2020年1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登陆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注册报名,并填写《海南省气象部门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的电子邮箱271482245@qq.com,邮件主题名和附件文件名统一按照“姓名-应聘单位及岗位”的格式命名。
2.现场报名确认:网络报名结束后,考生须于2020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雷丁楼414教室,或2020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信息楼310教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提交《海南省气象部门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在校学习成绩单、有关证书(如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复印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未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直接到招聘点现场报名并现场确认而未来得及网络报名的,请在现场填写并提交《海南省气象部门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现场报名结束后,登陆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注册报名。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的契合度、学历层次、在校表现等因素,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应聘人员数量较多的岗位(应聘人员数与岗位需求数比例超过5:1的),优先筛选不低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人员进入面试。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的契合度、学历层次、在校表现等。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气象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四)组织考试
我局2020年11月分别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举办现场招聘面试,考生可自由选择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面试专场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下午14:30开始
面试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当天下午14:00时之前到面试地点抽签参加面试,逾时未到场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面试专场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下午14:30开始
面试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当天下午14:00时之前到面试地点抽签参加面试,逾时未到场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订初步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与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签订初步就业意向协议。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二)考察: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2021届毕业生,考察一般委托毕业生所读院系进行。非2021届毕业生可采用实地考察和委托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省气象局领导班子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和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拟聘的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到省气象局人事处报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不得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报到后,省气象局人事处、用人单位和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成立省气象部门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辛吉武
副组长:罗建平、王小坚、蔡亲波、高峰
成 员:郭泽炳、胡玉蓉、黄海智、刘银叶、曾圣农
省气象部门2021年公开招聘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气象局人事处,由人事处处长刘银叶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十、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受理部门: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监督电话:0898-65232576。
十一、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方晶晶 联系电话:0898-65380568、65341240。
电子邮箱:271482245@qq.com
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www.cma.gov.cn/
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GZBM/home.do
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hi.cma.gov.cn/
附件:
1.海南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2.海南省气象部门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南省气象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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