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
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印发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面向全球进行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6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能独立完成教学工作;
(七)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九)现为在编人员的,需经现所在单位(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十)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于2020年8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2020年8月30日17:30。
(二)报名方式
发邮件至学校邮箱报名,邮箱:tznx86624021@163.com。
(三)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边报名边资格审核的方式,资格审核工作于2020年9月10日17:30资格初审结束。
联系人:王拓
联系电话:0898—86624021、18976170039
传真:0898—86624021
邮箱:tznx86624021@163.com
单位地址:五指山市农林路25号
学校网站:http://hnnlkj.com
邮政编码:572299。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必须按岗位要求上报岗位需要的各项证明材料。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3.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以供资格审查;如被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有工作经验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附上所报岗位年限要求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中的至少一种,以及加盖单位证明公章的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不能出具以上证明的,不予审核。
5.在编人员,报考我校招聘岗位的,需经所在单位(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6.本省内其他单位的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时需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8.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9.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要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复核。
10.2020年9月11日我校在学校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开考比例及笔试人员确定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必须达到1:2(含2)的比例才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1:2(含2)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9月16日前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人员名单。
五、考试
采取考试招聘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等),各为100分制,其中,法律专业教师岗位、历史专业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烹饪专业中餐热菜教师岗位、烹饪专业面点教师岗位、烹饪专业西餐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笔试时间视新冠疫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场考试。
(2)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笔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特点,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笔试分数线及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教学技能(演示)和课堂教学等不同种类,测验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每个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或采取加试。
(5)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公布结果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标准和要求,由本学校组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在本学校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三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后,经本单位(学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十、聘用期间待遇
按照本单位同类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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