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中县2020年面向全国
为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琼中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国招聘中学学科骨干教师2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见附件1)
二、优惠政策和待遇
(一)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
招聘的中学学科骨干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调入我县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我县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二)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
学校为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如无法提供周转宿舍,可按相关政策提供一年期的租房补助),并配备桌椅、床、厨具等基本生活用品。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优先安排购买保障性住房。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县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优先办理,并对其配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调入我县且聘期在5年及以上、户籍已转入我县的招聘学科骨干教师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落实。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含调入我县工作的配偶),调入我县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衔接。
(三)安家费
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凡签约5年以上(含5年)者,发给安家费,在正式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其标准为:
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为特级教师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
3.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退还给发放部门。若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未装修,县政府可按原价回购;若已进行装修或改动,县政府不再进行回购,相关人员按照离职当时商品房市场估价补交差价款给县政府。
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前5年发给招聘教育人才补贴,按每个学年度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的不发放。每学年补贴标准为:
3.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招聘教育人才补贴。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不含本县)。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4)曾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
(5)目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男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男至52周岁(196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至47周岁(197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龄,现仍从事本学段本学科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
(3)曾被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担任县级及以上示范高中或一级学校或同层次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处室负责人、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科研成果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或奖励。
3.本次招聘中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我县2020年面向全国招聘中学学科骨干教师公告在海招网、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 30日09:00—2020年8月13日17:00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02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其中应聘初中学科骨干教师者只须填报一个学段学科(如初中语文),综合成绩入围后再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如学校),并说明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安排,多报无效。
(2)应聘者应对照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a)《海南省琼中县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学学科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务必本人亲笔手写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
(b)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c)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d)学历证书;
(f)相对应学科职称证书;
(g)相对应学科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证书等专业称号证书、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证书等,根据需要还须提供任职学校荣誉称号文件等证明材料、各类业绩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一)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同学段同学科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类岗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该类岗位。
(二)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组织业绩评审
业绩评审分为面试(岗位能力考评)和业绩材料评审两个阶段
(一)面试
1.组织专家评委组对入围面试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对学科骨干教师的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将按学段、学科由专家评委组报县教育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入围业绩评审,其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3.应聘者面试时须提供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的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科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证书、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证书等(根据需要还须提供任职学校荣誉称号文件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业绩材料评审
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入围业绩材料评审,业绩材料评审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并按40%计入综合成绩。
七、考察及体检
(一)县教育人才招聘领导小组以应聘者综合成绩为依据(综合成绩折算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依综合成绩高低按相关程序进行岗位选择和调剂后,按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并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对学科骨干教师人选的考察注重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等。
(三)对学科骨干教师人选考察通过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档案或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后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并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以近半年县级及以上医院作出结论认定的“体检表”为准。
八、聘用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县教育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预录名单,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不予录用,所缺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将拟录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可以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有关说明
1.监督举报电话:0898—86230538
2.报名咨询电话:0898—86222401(县教育局)0898—86225634。
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0、0898-66755313
十一、本公告由海南省琼中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海南省琼中县2020年面向全国招聘中学学科骨干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
附件2:海南省琼中县2020年面向全国招聘中学学科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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