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招聘公告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直属正处级执法机构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承担海南省海洋监督管理和海洋行政执法等职责,下辖5艘执法船艇,现公开招聘船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岗位:船艇报务员,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
5.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6.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7.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二)专业条件
具有与报务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报务工作相关经历的优先。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7月13日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门户网站(http://lr.hain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
2.报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白驹大道12号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10楼(1019室),邮政编码:571126。
3.报名方式
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用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请于发送后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应聘者通过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名,可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海南省海洋监察总队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现场报名的可直接在现场填写。
(2)毕业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4.联系人:邵冠华
5.联系电话:17384609541、0898-65301818 (传真)
6.电子邮箱:329626391@qq.com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四)面试考核
面试的主要内容: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急处置能力等相关内容。
(五)体检
对符合条件,并面试考核通过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交通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采取资格条件复查、面谈、实地考察或函商相关单位提供工作鉴定(工作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法进行。考察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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