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台师范学院
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8名辅导员。
一、学校简介
琼台师范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系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创建于清康熙年间的琼台书院,薪火相传迄今已有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琼台书院为清代琼州唯一府立学府,是海南师范教育的起源地。自书院而学堂而中师而今的学院,三百年化育桃李满天下,勇立历史潮头,传播先进文化,推进社会进步,为海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育了众多英才,铸就了誉满海内外的“百年师范”。学校现为海南省小学和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办学成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誉为海南小学、幼儿园师资的摇篮。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岗)8名(男女各招聘4名),其中2名(男女各1名)面向2020年应届贫困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应聘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应聘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6)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担任以下学生干部之一或担任过高校辅导员,并在2020年7月31日截止前任期满一年(具有境外学历学位则本条不作要求):
(1)担任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由学校团委、学生处或研究生处出具证明);
(2)担任高校兼职辅导员(由学校学生处出具证明);
(3)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由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
4.年龄要求: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定年龄;其他人员,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
(1)报名邮箱:ren915@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书写,书写不规范的邮件可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自动回复邮件。
(2)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①《琼台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②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扫描件;③2020年应届贫困毕业生报名,提供贫困生证明材料扫描件。
(3)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电话:0898—65735080,13098923646。
2.报名时间
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18:00前受理报名(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3.报名现场确认(可委托他人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1)时间:
2020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地点: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行政楼410室。
(3)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及其要求:
①《琼台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③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证明。
④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根据岗位要求参照模板格式开具证明);
⑤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聘书或根据任职情况参照模板格式由有关部门开具证明);
⑥2020年应届贫困毕业生应聘的,提供贫困生证明材料。
⑦其他有必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⑧须提交的纸质材料按以上顺序用订书钉左侧装订成册,所有证书等材料,查看原件,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4.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均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10日内,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将公布于琼台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上。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面向贫困毕业生的岗位,按1:3比例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次招聘。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为笔试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确定,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按规定在琼台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按规定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页公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2)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的时间与地点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4)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选择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学校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按规定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岗位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二)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表:1.琼台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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