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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化忽视职业特殊性致法官人才流失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3-03-18 作者:天涯小涵 浏览量:
新华网讯 一些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因行政级别低、年龄高而被迫退休;待遇低、压力大造成法官、法院人才流失……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呼吁,改变法官管理机制,淡化行政管理色彩,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符合人民法院工作特点的法官职务序列。 多年来,我国一直采用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管理模式对法官进行管理,参照公务员序列确定级别、待遇。许前飞认为,这忽视了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和工作强度,带来了两方面问题: 一是套用行政机关职务层次,法官职务的司法属性被淡化,法官的专业化、技术性不能像医生等职业一样得到体现,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因行政级别不高、受年龄所限被迫退休的问题由此而生。 二是没有实行单独的职务序列,现有公务员职级比例政策不符合法院工作实际,导致法官职级比例普遍比同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低,基层法院法官待遇低的问题尤其突出。这损害了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削弱了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和稳定性。海南招聘 许前飞表示,目前,全国各级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工作超负荷、办案压力大等现象。法官工作的高要求、高强度与低保障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导致法官职业的吸引力下降,法院人才流失严重。2008年至2012年6月,江苏全省法院流出人员2402名,其中法官1850名;据了解,中西部地区年轻、高学历法官流失问题尤为严重。 “法院的主体是法官,法官是专业性很强且确实有别于一般公务员的职业,应当特殊对待。”许前飞说。 他认为,《公务员法》已经明确法官可以采用单独的序列进行管理,但是远没有落到实处。为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国家应高度重视法官的职业化建设,改变对法官的行政化管理,保证法院人才队伍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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