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一号)
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属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报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共2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rsj.haikou.gov.cn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3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3.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63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表2,填写内容并本人签名上传);
(2)《诚信保证书》(下载附件3,填写内容并本人签名上传);
(3)身份证(正反两面上传);
(4)户口本本人页;
(5)毕业证、学位证;
(6)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7)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8)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9)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人社局网站rsj.haikou.gov.cn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60%;面试占综合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通过市人社局网站rsj.haikou.gov.cn公布,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rsj.haikou.gov.cn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rsj.haikou.gov.cn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市人社局网站rsj.haikou.gov.cn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人社局网站rsj.haikou.gov.cn公布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98-66780990
监督电话:
0898-68926130(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898-68724158(海口市人社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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