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心主任(正处级)1名、副主任(副处级)1名。
一、基本情况
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隶属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部、科技评估部、科技服务部3个科级机构,核定自筹经费事业编制17名。其中,单位领导岗位2名(1正1副),内设机构领导岗位3名,其他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2名。主要职责:承担省级科技项目管理具体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价、登记及成果信息发布;承担科技服务、科技创新等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的人员范围、职数、基本条件、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岗位2名。其中,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正处级)1名、副主任(副处级)1名,年薪20万元左右(视工作能力、单位业绩而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有相关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2.专业要求:不限,有3年以上科研项目评审、验收及管理相关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工作经验为3年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3月31日)。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的)。
三、招聘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根据招聘条件,应聘人员请在“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https://www.contacthainan.gov.cn/)“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hainan.gov.cn/)“海南省科学技术厅”(http://dost.hainan.gov.cn/)下载填写《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
3.报名邮箱:1779206069@qq.com;
4.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1)《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附件);
(2)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扫描件。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的格式如实填写《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附件)和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2.应聘人员需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3.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按要求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的指导下,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应聘人员名单,并在“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上公布。考试前对初选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业绩等证书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审查,面试时审查原件。
(四)组织考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具体方式、时间、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处理,请提前阅知。
(五)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将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将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按要求派有关人员参与。
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拟聘用人员在“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办理拟聘用人员报到、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凤
联系电话:0898-65300226
电子邮箱:1779206069@qq.com
附件:《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
海南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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