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海口分院
海口市中医医院 紧急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第一号)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4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需要,现就2020年度海口市中医医院紧急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卫生技术专业人员30名,具体详见附表2《海口市中医医院2020年紧急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赴鄂参与疫情防控和患者救治的人员可采取实际工作表现与招聘考察结合进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2);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人员的工作表现将做为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3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07
4.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自行下载附表1,且本人亲笔签名后上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
(4)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详见附表2);
(7)社保缴纳清单及劳动合同;
(8)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3月13日17:3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紧急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形式、时间、地点:以医院官网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3)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当场加试并打分,加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
面试成绩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上公布。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中医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解释或调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聘用人员须如实提供一份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含政治思想、工作态度、无犯罪记录、计划生育等情况),待疫情过后进行组织考察,如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口市中医医院紧急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试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按照《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紧急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接受海口市卫健委、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海口市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拟聘用人员先进行试用,组织考察、体检及向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待疫情过后补办。组织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紧急招聘面试工作将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
(五)本方案由海口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2号海口市中医医院门诊8楼人力资源科(三)。
2、邮编:570216
3、联系人:黎老师、邱老师、林老师
4、联系电话:0898-36615705、36653852
5、监督电话:0898—36633786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98-66755323、66738902
附表:
1、海口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海口市中医医院2020年紧急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3、应聘人员援鄂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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