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2019年幼儿园教师
招聘公告(一)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幼儿园教师 43名。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详见:《2019年拟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职数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1日(含)后出生。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并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信息公布
(一)信息公布:
2019年8月10日—8月16日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龙华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上发布。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二)报名及初审时间:
2019年8月17日8:00— 8月23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http://zpks.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94进行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初审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查看资格审查情况,无法按期补齐、修改报名资料等被取消资格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编在岗人员应提供原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核验,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试综合成绩列入考察人选的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
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 lhqzf.haikou.gov.cn)公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分数按6:4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60%+面试×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幼儿教育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资格: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岗位职数≥10,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岗位职数<10的,按1:3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龙华门户网站(http:// lhqzf.haikou.gov.cn)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为课堂教学考核(根据指定内容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50%)和基本技能考核(弹、唱、跳、画、讲故事,占面试成绩的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3.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龙华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进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4.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优先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察体检人选名单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布后,将组织考察组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查;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当天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迟或缺席,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查结果为准。为方便省外考生,可自愿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在面试完成第二天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如有特殊情况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议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选择单位的原则,每个报考岗位均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同分,则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议定(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拟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职数表》。若考生所选择的单位岗位已满,又不服从调配到其他单位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不服从安排的,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单位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所有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试用期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3年定点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任职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和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九、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区财政局、区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四)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在龙华区门户网站(http:// lhqzf.haikou.gov.cn)上公布,请各考生登录查询。
方案咨询电话:0898-66568646
网报咨询电话: 0898-66738902\66802026
投诉、举报电话:0898-66568060\66568633
十一、本方案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拟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职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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