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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办理失业登记流程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3-10-17 作者:海南站 浏览量: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正常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方可办理失业。
符合办理失业登记的离职员工,需要注意:
(1)在本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及失业保险暂停缴费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有效;超过60天的,无法办理失业;
(2)办理失业需准备:3张2寸彩照、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原件、单位开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证明;
(3)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即可到海南省失业保险科(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53号省就业局附二楼)办理失业登记,按月领取失业金。
(4)海南省失业保险科办理时间:每月6-18日(特别提示:办理失业登记必须由本人办理,不能由其他人代办。

办理时间可能有调整,请致电查询6533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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