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环境监测站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19-06-04
作者:海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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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环境监测站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省第七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围绕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3〕100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规定,为了满足儋州市环境监测站提高监测能力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才单位、岗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招聘单位:儋州市环境监测站
招聘岗位:环境监测工程师
招聘职数:1名
专 业:环境监测技术或环境工程
学历职称: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及环境监测工程师以上职称(含)
年 龄:55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9年6月1日)
其他条件:五年以上环境监测或环境管理工作经验
二、招聘条件
除以上招聘岗位必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业务水平;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4.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备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刑事或治安处罚期未满的;公安、纪检、检查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和立案审查的;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五、招聘具体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儋州市政府政务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3日至6月17日,上午8:00至下午5:30。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邮箱及地点:
邮箱312500611@qq.com;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到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楼三楼局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
①报名表。报考者可登陆儋州政务网“通知公告” 栏下载《儋州市环境监测站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进行填写;
②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相关荣誉证书及成果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请携带原件审核、复印件不予退回);
③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5张。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有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招聘监测站高层次人才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差旅费自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应聘人员资格名单,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对符合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和审查科研成果、论文等。考核小组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7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人员一般不超过60%。答辩由主考官提问,应聘者回答,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答辩采取100分制打分,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取答辩分数较高者列入考察人选。若出现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情况,须经过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得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察
列入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及人际关系等情况,对被考察人还要做出政治审查,包括有无违法行为、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内容,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体检费有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如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以按报考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儋州政务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给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并查实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即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
六、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才待遇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确定工资待遇,并享受《儋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儋委发〔2017〕24号)政策。
七、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李媛主任
电话:0898-23320062
附件: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