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网
时间:2019-03-13
作者:待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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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是海南省培训轮训党的领导干部、中高级公务员、党外代表人士的主渠道,也是开展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以及为海南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服务的重要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省委《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我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专业要求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能胜任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获得双学位的以主修学位为准,获得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四)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六)因教学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八)近5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
2.在CSSCI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篇及以上;
3.获得过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第1完成人,排名前2位)或二等奖2项以上(第1完成人,排名第1位);
4.讲授的课程获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程;
5.其他同层次条件。
三、应聘方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4月30日止。
报考人员下载并真实、全面、准确、规范填写《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公开招聘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
4.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x65882774@126.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专业及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人事处根据招聘专业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审查结果。
招聘职位的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职位或减少招聘名额。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内容,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三)面试。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及面试工作拟定于5月上旬至中旬在海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笔试、面试结束后,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我校组织人事处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二)体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我校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拟聘用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程序和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一)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我校对公示期间没有争议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争议的考生,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我校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政策待遇
聘用的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2774
以海南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dx.hainan.gov.cn)为平台,公布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