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校面向全国考核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考核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10月31日。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16:00至11月10日16:00。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0日10:00-16: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邮箱:qnksz@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建宫门路2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志强,联系电话:0898-86838015、18689871836,传真:0898-86838106,单位地址:五指山市南水路42号,邮政编号:572221。
(四)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电子邮件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的电子招聘。电子邮件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现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
2、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加盖所在院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现为本省内单位的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时需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4、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五)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在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网站上公布。
网址:http://www.nksz.com
四、组织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德育管理相关内容,面试前随机抽取题目,准备10分钟,进行即兴演讲,演讲时间10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11月11日上午8:30—12:00,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网站上公布。
网址:http://www.nksz.com
五、考察
2018年11月12日至16日,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1:1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对确定人员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要求,由学校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并将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及时报送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审核。
七、拟聘人员的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海南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我校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7天);需要递补的,报海南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和入编手续。
十、聘用期间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海南省相关法规执行。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