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海口市纪委
时间:2018-09-06
作者:海南国企招聘_待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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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信息中心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第一号)
海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信息中心为海口市纪委市监委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报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参照《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第4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50. 计算机软件类、51. 计算机网络技术类、52. 计算机信息管理类)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后出生),男性(工作强度较大,需24小时倒班和长期驻守留置点值班),身心健康,根据工作需要,吃苦耐劳、能够接受加班。
4.有两年以上在海南相关工作经历(以社保记录为准);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按照《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和海口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9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9:00—9月27日17:00。
3.报名方法:请竞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http://ks.hnrczpw.com/ks2015/loginready.asp?ksid=d9515b437143409f7d55e6430aa62dc2,提交报名要求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系统的使用,详见附件3和附件4)。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海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自行下载,见附件1);
②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jpg格式);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0-100KB);
④毕业证(扫描件,jpg格式,150-200KB);
⑤学位证书(扫描件,jpg格式,150-200KB);
⑥近两年社保记录(扫描件,jpg格式,150-200KB,一般在缴交社保对应的当地社保局打印);
⑦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扫描件,jpg格式,150-200KB)
5.报名注意事项: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竞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竞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竞聘人员名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竞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公布。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审查期间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 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第二办公区1号楼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3034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3112
联系人:梁青、张翔
监督电话:0898-68723085
附件:
1.海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海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3.海口市纪委市监委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海口市纪委市监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