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洋和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公告(第一号)
来源:市海洋和渔业局
时间:2018-08-24
作者:海南事业单位_待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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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海洋和环境监测中心是属于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下属全额财政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 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 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海南省范围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全省公开考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1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生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表 1);
4.年龄 35 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 10 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行政中心第二办公区 17号北楼 4 楼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组织人事处 4022 室(现场报名) 或报名邮箱 hyhjjczx2018@163.com(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及材料要求、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需提交资料
(1)《海口市海洋和环境监测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见附表2);
(2)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行政中心第二办公区 17 号北楼 4 楼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组织人事处4022 室提交报名要求中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将上述现场报名材料扫描制作一个压缩邮件(报名登记表需填写发送,不能扫描),并将邮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报考邮箱hyhjjczx2018@163.com,不按要求发送的邮件不予以受理。网上报名人员在参加考试之前,需补交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以退还。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3。应聘人员未达到 1:3 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2.资格初审情况将在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报考人员如发现自己已报名但未在公示名单内的可向笔试组织方反馈,如公示期内无疑义,则公示名单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3.准考证发放: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纸质《准考证》,纸质《准考证》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领取。
4.网络报名人员需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纸质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无误后,方能领取《准考证》,未提交完整资料者、原件不全者不予以发放《准考证》。
5.纸质《准考证》领取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1号景瑞大厦B座704室。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 100 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 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 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 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网站公布。报考同一职位的有 2 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绩效、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底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市海洋和渔业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
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 6 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 1 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 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行政中心第二办公区17号北楼4楼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组织人事处4022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3546 ,68723563
联系人:许进,李仙
监督电话:0898—68723564
附件:1.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口市海洋和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