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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7-05 作者:海南事业单位招聘_待君网 浏览量:
2018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琼中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职位:100人
1、留置监管陪护大队40人(限男性);
2、交通管理大队40人(男性35名、女性5名);
3、巡逻警察大队20人(限男性)。
(二)工作岗位职责:招聘的100名辅警人员主要从事勤务辅助岗位工作。
留置监管陪护大队具体工作内容是协助民警开展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对象的安全监管和陪护工作。
交通管理大队具体工作内容是协助民警开展路面防控、交通整治,维护交通畅通等。
巡逻警察大队具体工作内容是协助民警开展治安巡逻、处置突发性事件等。
三、报考条件
本次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必须服从琼中县公安局的工作岗位安排,优先考虑公安、政法、司法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主要条件如下:
(一)具有海南省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节点为2018年6月31日)。要求女性身高155cm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
(四)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解聘记录。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未被判处刑罚。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不得聘用。
(六)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公告通过海南就业信息网、琼中县人民政府网站、琼中县广播电视台、琼中县公安局公安内网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琼中县公安局五楼政工监督室。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在琼中县政府网内自行下载),并提交以下材料:近期同底冲印的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身份证(正反面)、退伍军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等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退还。
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至7月13日(9:00—11:30;15:00—17:00),休息日不接收报名。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年龄、户口、文化程度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参加笔试。
(四)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考号进入考场。笔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考号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对象。体能测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将在琼中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上公布。
对入围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凡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按体能测试合格确定人员参加面试。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入选;若拟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合格人数未达1:2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4〕48号),以实测达标为合格标准。体能测试项目:
"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和"纵跳摸高"三项,每一项体能测试成绩必须达标才能认定为合格,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认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注:体能测试中,1000米/8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项目只能测试一次,纵跳摸高项目最多不超过三次,最终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测试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六)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1:3比例组织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考人员随身携带身份证备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侧重测试报考人员能力素质、工作意向和所报职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七)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及面试成绩比列计算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
(八)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按职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交纳,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需查验身份证。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九)政审
在经过以上各个环节的招聘筛选后,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对拟聘用的入围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核实个人资料真实情况,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审核。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如不能胜任工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辅警工资待遇按县财政拨付标准统一发放。
六、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由琼中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6230133,纪检监督电话:86230130。
附:表一:《琼中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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