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海南站
时间:2012-09-03
作者: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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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信息中心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的正处级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副主任(副处级)1名;科长(正科级)1名;副科长(副科级)4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综合业务人员3名(文档管理员、会计、出纳各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海南省公开招聘(包括在海南省有固定工作或生活基础的外省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条件: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后)。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接收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职位已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者将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往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邮箱:xxzxbm@163.com或持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9楼957室。
联系电话:0898-65230822,65236301;传真:65395331。
3、资格审查:按干部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4、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五、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附件:1、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2、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