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口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人民医院是海口市市属唯一的一所现代化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经市人社局和市编办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人才,优化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我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60个,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其中48个岗位为公开招聘岗位、12个岗位为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详细招聘岗位见附件2、3)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社会主义卫生事业。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3)。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限2015年6月23日至7月6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电子邮件两种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人选一种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休息)。
3.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海口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现场报名)或hkrmyyrsk@163.com(电子邮件报名)
3.报名要求:
参加竞聘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自行下载),并提交以下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户口簿、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流动的证明(限在职报考人员提供);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竞聘人员,请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电子材料发送至海口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邮箱:hkrmyyrsk@163.com,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898-66189617,联系人:邓老师、郑老师)。网上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之前,需补交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如经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公开招聘岗位数与应聘经初审符合岗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情况报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公开考核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发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或考核
1.公开招聘岗位,采取考试的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公共科目和专业英语内容。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为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整个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2.公开考核招聘岗位,采取考核方式进行选拔,由专业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考核时间、地点在医院网站另行通知。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带上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试或考核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按考试或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和结果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或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报市卫生局党组审核后,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和医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卫生局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并按有关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本院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其他待遇按医院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招聘过程受市纪委、市人社局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海口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
2.邮编:570208
3.联系人:邓老师、郑老师、曾老师
4.联系电话:0898-66189617、6618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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